近期,浙江宁波一女司机驾车撞击他人。目击者声称撞了几次,她是故意的。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故意的就很可怕了,有什么仇要这样置人于死地。那么,开车故意撞伤人怎么量刑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6月28日,宁波江北警方就“女子驾车冲撞男子后弃车逃逸”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2023年6月28日8时50分许,江北区北海南路发生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 汪某 (女38岁) 驾车冲撞黄某(男,44岁)后,弃车逃逸。接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医,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 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 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抓获,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海南路广厦菜场附近,一名女子开车冲撞一名男子,将其撞倒。
视频显示,该男子被压在奔驰车下,而肇事司机则离开驾驶室,停止操作。
一名目击并经过的商户告诉记者, 肇事女司机是故意的,她来回撞击四五次。停止撞击后,十余名好心人徒手抬起车辆,将被困男子救出,当时该男子还有呼吸。江北交警大队回应称他们已到现场处置,并移交给公安局处理。庄桥派出所回应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案例
近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温庆运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认为,温庆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温庆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诉讼代理人、上诉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及宣判。
开车故意撞伤人怎么量刑
1、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故意开车撞人的,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情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如果罔顾法律,承受的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9 10: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