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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转让后遭拆迁补偿利益该怎么分?

  在农村买卖房屋是个大问题。尤其是买卖房屋拆迁后,如何划分拆迁补偿更是让人头疼。法院此时会如何判决?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复杂的问题。它涉及许多法律问题,如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买卖合同的有效性、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利益的分配等。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给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除因破产、合并等原因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外。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仍然卖掉它。他们中的一些人也卖给了城里人。出售后,房屋被拆除。这些买卖合同和拆迁协议算吗?

  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尊重双方的协议。如果合同中明确说明如何划分拆迁补偿,双方都是村民,那么合同是有效的,补偿归买方所有。这是因为这一条款反映了双方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自愿协商和协议划分拆迁利益,应予以尊重。

  第二,综合考虑各方的错误。如果合同中没有说如何划分拆迁补偿,或者买方不是村里的人,那么卖方就不能说合同无效,要求拿回房子或者补偿。这时候就看谁犯了大错,谁为房子做了多少贡献,综合平衡各方利益了。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撤销或者解除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扩大信任利益的范围。如果卖方因房价上涨或补偿高而想反悔,要求取消合同,则应考虑买方的信任利益。买受人只有在相信合同后才买房并签订拆迁协议的,应当给予一定的保护。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对方因无效、撤销或解除合同而遭受损失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有过错方承担信任保护责任。

  总之,农村房屋买卖后被拆除,补偿归谁,没有统一的答案,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对此类案件进行处理时,建议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避免签署非法无效的买卖合同。如有买卖需求,尽量选择村民作为买方,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拆迁补偿的分配方式。

  二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如果已经签订了销售合同,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以免因手续不全而影响拆迁补偿的顺利进行。

  第三,积极参与拆迁协商和协议签订。如果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应积极参与拆迁协商和协议签订,与卖方或买方协调拆迁利益分配,避免纠纷和诉讼。

  第四,我们应该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有纠纷和诉讼,应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和证据材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03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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