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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超期未检被查

  近期,因在用电梯超期未检3个月,集美某办公楼电梯使用单位,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那么,电梯年检超期未检是谁的责任?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因在用电梯超期未检3个月,集美某办公楼电梯使用单位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据介绍,集美杏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近期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办公楼一电梯已超期未检3个月,而该电梯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竟表示,不清楚电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现场向该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说明电梯使用常见的违法行为,强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重要性,指导其尽快申请检验;对该单位使用超期未检电梯的行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

  近日,石狮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宝盖镇的一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使用单位在相关电梯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情况下,私自将5台电梯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根据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5台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予以查封,并要求使用单位必须等电梯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经调查,该使用单位在电梯安装完成后,在未申请监督检验且电梯安装单位未移交电梯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私自使用5台电梯。至案发之日止,5台电梯未经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仍在使用中。

  本案案件调查终结前,当事单位使用的4台电梯已经省特检院泉州分院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另1台电梯已拆除。鉴于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处罚。另,电梯安装单位在上述使用单位安装的4台电梯未经监督检验,未采取措施防止电梯被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电梯安装单位立即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电梯年检超期未检是谁的责任

  电梯年检超期未检是使用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超期未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电梯年检超期未检是使用单位的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03 11: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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