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联系电话: 400-100-6375
首页> 资讯> 太恶心!男子为寻求刺激造谣幼师肉偿打车被刑拘

太恶心!男子为寻求刺激造谣幼师肉偿打车被刑拘

  近期,一男子为寻求刺激,在网上造谣幼师肉偿打车。目前,男子被依法刑拘。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真的很恶心这样的人。那么,造谣罪怎么处罚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江苏苏州的网警工作人员发现了一起引人注目的网络谣言。据报道,多个自媒体账号发布了一篇关于一名幼师搬家叫车并因无法支付车费提出“肉偿”的故事。

  文章中还附有一张打车页面截图,显示订单备注中写着“我是一名幼师没钱付车费,路上可以让你几次就当车费了”。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是捏造的谣言,并非事实。

  经查证,嫌疑人杨某是某货运打车平台的车主,为了寻求刺激和炒作,他故意通过打车软件编造了上述订单,并将其发布到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

  众所周知,苏州大学是一所人文底蕴深厚的双一流大学,而在昨天(也就是3月17日)一女生发文曝光苏州大学赵某恶意P图造黄谣。这个消息一经传开便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热度。

  于是苏州大学官方在发文当晚也回应,网络平台出现我校学生恶意P图侮辱女性的网帖,引发舆论关注,我校高度垂视,已于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全速处理。

  事件一受害女生表示,她在2022年5月12日,第一次发现自己被赵黄咬,历时六个月,终于走到发布谣言的造谣者——赵某,苏州大学2019年商学院的学生,原是受害者的高中同学兼好友。他将同校女性同学好友图片进行恶意P图,将虚假淫秽图片发布在某色情网站上,并附文带有#狗,货等羞辱性词汇,甚至在评论区泄露受害者个人信息。

  后续随之受害女生拿出一段她与造谣方的电话录音,并希望警方尽快拘留造谣者。

  3月18日,对多名女生造黄瑶的学生被判拘留十天,定于本年度暑假执行。

  案例2

  近日,耒阳网警在进行互联网巡查时发现,网民阳某(女)因与另一网民罗某(女)在抖音短视频平台直播PK时发生口角,为发泄怒气,阳某发布多条针对罗某的不实言论,引发多名围观网友在评论区中恶意讨论,并在罗某发布的多个视频评论区内发布羞辱性评论。

  耒阳网警立即联系阳某,劝说她主动投案解释相关情况,迫于法律的威严和震慑,阳某主动从广州出发至耒阳投案自首。经询问,阳某交代其当天因酒后与罗某在PK时发生了口角,在酒精刺激下发布了涉罗某的不实涉黄言论。经审讯,女子阳某对其造谣行为供认不讳,并写下道歉信向罗某正式道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耒阳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阳某处以罚款200元。

  造谣罪怎么处罚

  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综上所述,虚构事件、散布谣言不仅会误导公众,破坏社会秩序,还会给他人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伤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文明上网,遵纪守法。不要以身试法。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04 10:24:58
免费找律师
3秒免费登记 坐等律师联系你
  • • 风投天使轮500万 有纠纷就找金牌律师
  • • 更专业的律师平台
推荐专长律师
1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咨询我

北京 知名律师

电话: 132****8313

2 焦景收律师
3 王传巍律师
4 胡增瑞律师
5 张仁藏律师
6 叶真涵律师
7 李吏民律师
8 刘泽律师
9 李晓栋律师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