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一女子在网上造谣警察在幼儿园暴打老师。女子被依法行拘。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最痛恨这种大嘴巴乱讲话的人了。那么,网上造谣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哈尔滨五常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居民王某玲、张某凤为吸粉引流。发布“太解气了,警察在幼儿园暴打幼师”等。煽动情绪的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5月15日,警方依法分别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10日的治安处罚。
据悉,王某玲、张某凤等人在视频平台发现他人发布的关于“警察幼儿园内暴打幼师,太解气了”的相关视频播放量较高,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重新录制发布,并以此煽动网民情绪,骗取转发量和点赞量,造成十分恶劣影响。经五常市公安局核实,未有此类事件发生,警方依法传唤二人,并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10日的治安处罚,其他造谣者均被处以治安罚款或批评教育,并当场手写不再造谣传谣承诺书。
案例1
前段时间,江苏苏州网警工作中发现,多个自媒体账号发布文章称:“一幼师搬家叫车,因没钱支付车费提出‘肉偿’,司机被吓得取消订单”。文章中还附有一张打车页面截图,显示该订单终点为江苏省内某幼儿园,订单备注有“我是一名幼师,身上没钱付车费,路上可以让你*几次”等字样。
相关文章在网上传播扩散,严重扰乱该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起谣言源头为浙江网民杨某。原来,杨某是某货运打车平台车主,他为了寻求刺激,出于恶搞其他司机的心理,故意通过打车软件虚构发布上述订单,后该订单被他人截图后流传网络。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
6月24日,一则交通事故图文出现在某网络平台,引发网友关注。邯郸公安机关迅速对该信息的真实性开展核查,证实其为虚假信息,信息发布者为邯郸市邯山区居民赵某某。当晚23时许,赵某某被传唤到案。
经调查,2023年6月24日17时,赵某某在其居住的小区内差点与汽车剐蹭,遂心生不满,其在网上搜索车祸图片,并配不实文字内容发布到网上,以此泄愤。
目前,赵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邯山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
网上造谣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应当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在网络上传播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网络不是法外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小编建议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升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04 10: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