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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7旬老人砍行凶者3刀被改判无罪

  三年前,一则有关7旬老人砍行凶者3刀,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相应刑罚的新闻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此案件最近迎来了转变。7旬老人砍行凶者3刀被改判无罪。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清者自清。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杨成杰是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的一名普通村民。他已经70多岁了。六年前,由于同村男子酒后闹事,掐住孙子杨某冰的脖子,杨成杰挺身而出,用刀砍伤对方。事后,他首先受到治安处罚。两年后,他被警方刑事拘留,后来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相应刑罚。

  2021年4月23日,杨成杰服刑后一直上诉,坚持认为自己无罪。今年5月19日,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杨成杰,认定杨成杰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构成正当防卫。

  临高县临城镇德老村村民杨某全与同村杨成杰因土地纠纷发生冲突。2017年8月31日,杨某全酒后骑车带女儿来到杨成杰家附近时,停下来捡起地上的石头,砸碎了杨成杰家的厨房。

  这时,杨某冰正在院子里玩耍,听到声音后出去查看。杨某全看到孩子后,拿着石头追赶。杨某冰看到后跑到外面,杨某全在后面追赶。杨成杰听到消息跑出去,拿起干农活用的钩刀追赶杨某全。

  “快放手……”当他追到门口附近的一片小竹林时,杨成杰看到杨在掐孙子的脖子。他多次大喊让他放手,但杨总是拒绝放手。杨被掐得满脸通红,无法抗拒。见此,杨拿着刀上前砍了杨的腿。杨被砍中一刀后,他放开了杨。

  “砍了第一把刀后,虽然杨放手了,但他靠近我,用手攻击我的眼睛。我老了,杨是中青年,当时非常害怕,所以他又砍了几把刀。但我砍了胳膊和腿,避开了关键部位。”杨成杰说,杨停止反抗后,他离开了。

  随后,杨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案发12天后,杨成杰因持刀伤人被当地警方拘留10天(因70岁以上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事后,杨某向杨成杰一家提出索赔,但被杨成杰及其家人拒绝。2019年7月28日,临高县公安局临城东门派出所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对杨成杰进行刑事拘留。

  2020年5月20日,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以杨成杰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临高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临高县法院认为,杨某掐杨某冰脖时,杨成杰没有采取相当措施防止侵权。他用刀砍了杨某一级轻伤。他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原告5.7万元。

  根据一审判决,海南省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于2019年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将杨的全部损伤综合评为轻伤一级。

  杨成杰上诉后,2021年3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为,杨成杰的第一把刀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但孙子逃跑后,杨成杰以发泄愤怒为目的,用刀砍杨,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

  考虑到本案冲突是受害人杨某全造成的,且有重大过错,杨成杰的犯罪行为在量刑中从轻处罚。二审法院将刑期改为8个月,罪名为故意伤害罪。

  2021年4月23日,杨成杰被判刑满释放。在家人的支持下,杨成杰开始上诉,但均被两级法院驳回。根据驳回上诉的通知,杨成杰在砍杨的三刀中,第一刀是正当防卫,第二刀和第三刀不是正当防卫。

  “事件发生时,杨比我年轻30多岁,力量差距很大。虽然我砍了几把刀,但我没有伤害关键点。我的目的是阻止杨伤害我的孙子。”杨成杰说。

  杨成杰的辩护人认为,杨成杰的行为属于勇敢和正当的辩护。杨打碎房子,追赶并掐住了9岁孩子的脖子,并威胁要掐死孩子。杨的行为涉嫌犯罪。

  2022年6月23日,案件迎来转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再审决定。再审决定书称:“经审查,法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可能适用法律不当,判决结果可能错误。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本案由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原判决在再审期间不得停止执行。”

  2022年12月22日,杨成杰收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再审裁定规定,一、二审判决确定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撤销一、二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临高县法院重新审理。

  今年1月13日,临高县法院重新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根据临高县法院的刑事裁定,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3月23日撤回了起诉决定,理由是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对此,临高县法院认为,检方撤回起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并于今年4月19日裁定允许临高县检察院撤回起诉。

  5月19日,临高县检察院向杨成杰出具不起诉决定。根据决定,杨成杰在本案中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决定依法不起诉。

  杨成杰对这个结果特别高兴。鉴于杨成杰已被判处8个月监禁,他们的家人表示,他们将申请国家赔偿。“我希望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杨成杰告诉记者。

  “在出具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出具了不起诉理由说明书。”7月3日,杨成杰的辩护人向记者出示了这份说明书。

  在这份说明书中,检察官认为,本案是由杨的非法侵权引起的,杨对杨的非法侵权行为符合正当辩护的原因。从非法侵权的危险性来看,杨的行为对杨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现实危险和紧迫性。从辩护人和非法侵权人的力量比较来看,在案件发生时,双方的力量明显处于不平等状态。

  而且,从非法侵权的持续状态来看,杨成杰砍下第一刀后,虽然杨某全松开握住杨某冰脖子的手,但基于杨成杰当时的具体情况和恐慌、紧张的心理,他认为杨某全的非法行为可能会继续符合当时的情况。为防止非法侵权人的持续侵权,他继续用刀砍杨某全,这符合普通人的心理和行为反应。

  说明书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杨成杰持刀不断砍击的行为,应当根据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理的判断。

  “杨成杰对非法侵权的辩护行为符合正当辩护的原因和时间条件。考虑到双方的力量比较和当时的环境,不必要求辩护人采取与非法侵权基本相同的反击方法和强度。”说明书显示。

  从本案的证据来看,杨成杰袭击了杨的四肢,并没有针对关键部位。由此可见,杨成杰的反击行为有一定的控制作用。杨成杰虽然受了轻伤,但没有造成严重伤害或其他重大伤害,也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

  杨成杰的正当防卫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王伟表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在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要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内涵和延伸,敢于从正当防卫制度背后倡导的私权保护和私权救济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出发,在区分是非的基础上大胆认定,推动和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司法实践,维护防卫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杨成杰的辩护人说:“杨成杰正当防卫案改判的关键是司法机关可以设身处地考虑问题,从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会如何反应的角度出发,而不是要求当事人。”。

  2022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轻伤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准确区分正当防卫和相互殴打的故意伤害。其中,第九条规定:“由于琐事纠纷,双方都不能保持克制,导致打斗。

  综上所述,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12 09: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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