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一中学教师被判刑2次期间却发放全额工资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支持严惩!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纪委监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违规领取工资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
其中,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原教师刘某某被判刑2次,此期间却一直发放全额工资。
检查组拿着工资单并找到当时负责工资核算上报工作的王某某核实情况:“我们查到刘某某2012年12月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2014年11月被加格达奇区法院判处缓刑;2014年12月又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2016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期间,他的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2015年6月,我接到刘某某的刑事判决书,就对他停发工资并追缴之前多发的工资。”王某某说。
“这是相关文件,里面有刘某某的判决书还有人社部印发的被采取强制措施公职人员工资执行标准的文件,你看一下,刘某某的工资到底该怎么发?”
王某某仔细翻阅文件,看了一会儿后说:“这么看来是我核算错了,刑拘期间应该按基本工资75%发放生活费,我却在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一直对其全额发放工资待遇,在收到判决书时也草率地对刘某某停发工资,少发给其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生活费。”
经核算,王某某共多为刘某某发放工资102844.94元。2023年1月9日,王某某因对文件研究不细、执行不严,工资发放混乱,被加格达奇区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综上所述,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14 11: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