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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河南男子被取强制措施!因当街殴打交警

  7月18日,网传河南安阳街头一男子当街殴打交警,该视频引发网友关注。7月19日,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那么,骂交警有什么法律后果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通报全文如下:

  2023年7月18日,我分局接处一起殴打交警执勤人员警情。

  经查,7月18日11时许,安阳交警支队民辅警在龙安区中州路与文明大道路口执勤时,王某(男,31岁)不服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辱骂、殴打劝阻、纠正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孟某等执勤人员,后被当场控制。

  目前,我分局已立案调查,依法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

  5月6日,民警开展“戴盔行动”劝导工作时,反被群众辱骂、打伤。日前,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对汤某某、熊某某袭警行为刑事立案。

  原来,3月29日,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湖大队六中队指导员段斌华带领辅警王定波,在姜畲镇新城村桥湾子赶集市场一带开展“戴盔行动”专项工作,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劝导。

  段斌华、王定波巡逻至赶集市场门口时,看到刘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还推着一辆无牌摩托车在路面上准备驾驶。段斌华立即上前告知其驾驶摩托车需佩戴安全头盔,并发现刘某某的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牌照,遂要求其停下配合调查。 刘某某对民警辅警的依法执法行为极不配合,丢下摩托车准备逃跑时,一不小心自己摔倒在地上。周围居民陆续到现场围观,有个别人罔顾事实真相借机起哄,质疑交警的执法行为不当,对段斌华、王定波进行指责、辱骂。

  汤某某在现场对段斌华、王定波进行口头辱骂,多次用拳头朝段斌华挥打。期间汤某某情绪激动,随手在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准备殴打段斌华时,被围观群众及时制止。

  围观群众熊某某在现场情绪激动,拿着拐棍去追打段斌华,并在地上捡起小石头朝段斌华和王定波砸去,所投掷的石头砸到辅警王定波的头部。

  经调查后,目前汤某某、熊某某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骂交警会受到的处罚如下:

  (1)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会被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不仅是保护一线执勤民警辅警及其家属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正常公共秩序的必然要求,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的尊严。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19 1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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