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一男子因,人醒酒未醒开车上路,因酒驾被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一定要做到的,不可以开玩笑的。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前一天晚上聚餐喝酒,睡了一觉男子自以为没事了,便开车上路,不料酒精浓度呼气检测显示已达酒驾标准。
近日,思明交警大队开元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斗西路一 辆车牌为闽D8N×××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酒驾。民警赶到现场,对驾驶人陈某进行酒精浓度呼气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陈某表示,他是前一晚在家聚餐喝的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于是开车从集美进岛,没想到自我感觉人精神了,酒却还没消。
民警依法对陈某酒驾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拖移机动车。陈某还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及罚款的处罚。
案例1
7月5日晚,该大队在辖区组织警力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1时13分,一辆冀A牌照小型轿车在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停在路边,意欲掉头。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执勤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王某之前因酒驾被查处,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男子此次酒后驾驶行为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扣留机动车,并被依法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2
近日,滦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查获的一名酒驾司机,已经是第四次酒驾被查的 “老油条”了。
6月29日晚,该大队茨榆坨中队执勤民警在滦州市人民道与安康路路口处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在对一辆津C牌照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不但不配合检查,反而加速闯卡,导致一名执勤人员手部受伤。民警立即驾驶警车沿该驾驶人逃跑方向寻找,发现该车辆在附近一小区内停放,上前查看发现该驾驶人正坐在驾驶室内,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分别于2015年3月、2015年8月、2020年8月因酒驾被查获,这是他第四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对该驾驶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驾被抓怎么量刑
酒驾被抓的处理标准一般是要根据属于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决定,若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若属于醉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在此提示大家,需要绷紧喝酒不开车这根弦,谨防“隔夜酒”;酒驾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觉拒绝酒醉驾;切莫因一时侥幸,以身试法。莫伸手,伸手必抓!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1 1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