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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脏话引发故意伤害案 重伤他人潜逃7年终获刑

近日,潜逃了近8年的故意伤人案被告人邓某君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1年10月,覃某枫和朋友到寨圩中学门口找朱某明等人借打架工具,朱某明等人说没有,覃某枫就在旁边嘲笑地骂句:“找这帮‘戳屎’借什么”。结果朱某明差点与覃某枫打起来。

当年11月21日22时多,覃某枫在寨圩街碰见了邓某君和朱某明等人,其中一人指着覃某枫说:“那人就是上次骂我们‘戳屎’的人”。其他人也说:“对,就是这人”、“去打他”。说着,邓某君和朱某明等人就冲上去就与覃某枫互相扭打起来。一番“较量”之后互相都受点伤,双方都占不了便宜。

 

离开现场后,邓某君等人心有不甘,于是他和朋友再次返回找到覃某枫,这次他们使用木板、砖头、石块、拳脚等朝覃某枫的身上、背部、头部实施殴打。覃某枫被打致头部严重颅脑损伤。经鉴定,覃某枫受伤程度为重伤,I级伤残。

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朱某明等人被判入狱后。2018年11月23日,潜逃了7年的邓某君在南宁市一家酒店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浦北县检察院审查认为,邓某君结伙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覃某枫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04.08 17: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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