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联系电话: 400-100-637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资讯列表
  近期,山西一男子怀疑妻子出轨当街捅死2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没有证据之前不要随便下定论,即便是出轨也有必要为了这样的人去触碰法律红线。那么,故意杀人是如何判刑的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21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发布通报:2023年7月20日21时50分许,我局接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千峰南路某小区附近将另一男子及一名女子捅伤。  接警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9岁,太原市人)被当场控制,受害人赵某娥(女,37岁,大同市人)、张某涛(男,37岁,宁夏石嘴山人)经120抢救不治身亡。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交待,其怀疑妻子赵某娥与张某涛有不正当关系并疑似开房,便尾随至千峰南路将二人捅伤后致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1  7月10日,长沙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男子在某企业门口杀害一名女子。20日,死者亲属张女士告诉@紧急呼叫,行凶男子系妹夫贺某某,妹妹怀疑贺某某出轨,曾在另一女子黄某家中发现贺某某和黄某结婚照。死者弟弟张先生称,贺某某多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姐姐正收集证据准备起诉贺某某重婚罪。@新京报我们视频从知情人处获悉,贺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2  与妻子发生口角,醉酒的他竟将妻子捅刺数刀,致其失血过多身亡;面对妻子的抱怨,患有抑郁症的他选择走上不归路,把妻子掐死——28日,这两起人伦惨剧在济南中院同日宣判:将妻子捅刺数刀的杨某,一审获刑15年;将妻子掐死的陈某,则一审被判处死缓。  故意杀人是如何判刑的  故意杀人的判刑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是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1
  日前,一段令人痛心疾首的视频在网上传了开来,虽然视频只有短短的48秒,可是看的网友却是心痛不已。老人持斧入室砍2儿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什么人啊,对两个小孩子下手,家里怎么没有人?那么,入室持刀伤人怎么判刑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视频的时间显示是2023年7月8日上午9点15分左右,视频中两名幼儿正在家中看电视。  有人敲门,一名幼儿便去开门,没想到的是,门外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魔鬼”。只见一名年龄大约在五六十岁的男子,突然举起了斧子,就朝着开门的儿童砍了过去。  紧接着,这名男子又朝着还坐在沙发上的小女孩走了过来,虽然小女孩躲了几下,但是仍然被无情的砍了数次。  行凶的男子,明显有一条腿是瘸的,所以行动有一些不方便。这才给了小女孩逃出房间的机会,可是门口的儿童就惨了。男子在去追逃跑的小女儿时,又砍了几下倒在门口的儿童。  目前只知道事件发生的时间,并不知道地点,但是有江西的网友反映,这件事情发生在他们那里。  案例  7月5日凌晨2时多,和平镇中寨老街发生一宗入室持刀杀人案,致马某娣(女,23岁,和平镇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文(男,23岁,和平镇人)已抓获并被依法刑事拘留。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文交代因恋爱不成而报复杀人,现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入室持刀伤人怎么判刑  入室持刀伤人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构成抢劫罪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入室持刀伤人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编也提醒广大家长,不要让孩子单独留着家里,避免发生什么意外。也要给孩子灌输不能随便给陌生人开门,提供孩子的保护意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1
  近期,一则有关河北一辅警持木凳砸老人的事件在网上快速发酵。该事件引来了最新的进展。据7月20日消息,河北一辅警被行拘,因持木凳砸老人。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管怎样,执法过程不可以暴力执法。那么,交警打人怎么处理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河北安国警方通报交警持木凳猛砸老人:辅警被行拘,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  情况通报  7月19日9时许,安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市区路面执勤过程中,居民姬某路过时,辱骂执勤人员,抢夺警帽,并发生冲突。辅警王某情绪过激,用木凳击打姬某,造成其手部、头部受伤。姬某现在医院留观治疗。  事发后,警务督察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带队责任民警刘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前报道  7月19日,河北保定。药市北大街一商铺门口,一名警务人员与老人发生肢体冲突。有视频显示,冲向警务人员的老人被市民架隔开,警务人员则持木凳砸向老人背部。附近一名商铺经营者告诉记者,与老人发生冲突的是一名交警,当时在查电瓶车戴头盔,老人可能是没戴头盔。药市派出所民警称,老人已送医院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交警打人怎么处理  交警打人,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交警打人,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小编呼吁大家,处理矛盾的时候,应该保持理智,不要冲动行事,冲动是魔鬼。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1
  近期,湖北一男子因地铁猥亵被拘10天,写千字文称有误会。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感觉就是在自我狡辩,这种人真是恶心。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19日,湖北的张磊(化名)向记者反映,在今年5月,他被武汉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在地铁上摸一名女孩大腿。张磊事后向媒体记者发来一份千字文为自己辩解称,当时是想加这名女孩微信,期间不小心碰到了女孩腿部。  张磊今年26岁,湖北人,大专学历。在今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对其曾作出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猥亵。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安机关查明,2023年5月3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张磊在武汉地铁2号线江汉路站开往螃蟹呷站的车厢内,因看见被侵害人长的漂亮,产生占其便宜的想法,于是违法行为人张磊用右手摸了被侵害人的大腿一下。  决定书载明,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张磊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视频资料、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决定书作出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不过在6月20日,张磊对此决定提起了行政复议,6月21日被受理。  张磊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这么说道,5月3日的晚上,他在地铁中遇见一名女孩。本想走上前去加个微信,但是由于内心过于紧张以及车厢人多拥挤的原因,不小心碰到了该女孩的腿部,以致于产生误会,女孩随即报了警。  “当时,我看女孩正在气头上,所以没有吐露实情,只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到了再次传唤的那天,我准备了一份礼物想要送给女孩,既表歉意,又表心意。而警方却只传唤了我一个人,并且对我误会很深,认为我涉嫌猥亵并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张磊在申请书中说。  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街道口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案属实,警方对此案处理没有问题,当时的供述都是其本人陈述,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申诉。  案例1  据北京日报都视频,7月16日,大兴机场航站区派出所在航站楼内开展夜间巡逻时接到群众报警称,看到一名男子在猥亵一名睡觉的女士,警方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拘十日处罚。  案例2  近日,在九江开往广州的K87次列车上,发生一起猥亵女性乘客案件。嫌疑人王某因猥亵他人被铁路警方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5月1日4时许,值乘K87次列车的乘警黄警官接到10号车一女性旅客报警称,其在卧铺上睡觉时遭到陌生人摸腿,惊醒后下床追赶发现一身穿黑色衣裤的男子迅速往9号车方向逃跑。接报后,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经过侦查,迅速锁定涉案嫌疑人王某,于当日13时许在佛山里水一带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询问,嫌疑人王某4月30日从南昌西乘坐K87次列车前往广州,上车后便在铺位睡觉。5月1日凌晨1时许王某醒来,想到餐车买东西,经过10号车厢时看见乘客刘女士正在熟睡,一时见色起意,用右手摸了下刘女士的大腿。刘女士被惊醒后,王某惊慌失措,急忙逃离现场。清醒后的刘女士亦记下了嫌疑人王某的体型特征,并找到了乘警求助。  违法嫌疑人王某对其在K87次列车上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嫌疑人王某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猥亵怎么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综上所述,如遭受不法侵害时,不要忍气吞声,不要因为害怕而选择沉默,一定要勇敢地予以制止,及时报警,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1
  近期,一名台湾女大学生,被掉落空调砸中身亡。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生命是脆弱而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每一个生命,不仅是我们自己的,也是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那么,空调坠落砸死人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新北板桥区,一个繁忙的地方,20日下午1点左右发生了一场悲惨的悲剧。在新浦捷运站2号出口旁,民生路公交站附近,一名女子正在等公交车,突然遭遇不幸。  据报道,这名女子正站在公交车站等待即将到来的公交车。人们还没有注意到,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一台空调从楼上掉下来,无情地击中了这名无辜的女子。当场,女子倒在地上,无法再挣扎,失去了生命的迹象。  现场立刻陷入了混乱和恐慌。路人吓得捂住嘴,避开危险,以免遭受更多的伤害。女人的妹妹目睹了这一切,心如刀割,她跪在地上,痛苦地哭了起来,无法接受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  然后,急救人员赶到现场,迅速抢救了这名女子。然而,尽管他们尽了最大努力,但他们仍然无法挽救这个女人的生命,她的生命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坠落空调的事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城市建筑安全的担忧。事后,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希望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  李某是当地的一名空调安装工人,他曾接受过许多空调代理商的专业培训,但一直没有取得空调安装资质。为了挣钱他抱着侥幸心理,经常自己在市场上找活干。  空调销售商张某与妻子经常与李某合作,他们深知李某没有取得安装资质,但是要价便宜,所以平时张某夫妇俩卖出的空调都会委托李某负责安装。  而两方之间的合作也比较随意,对于是否愿意安装,具体什么时间安装、用什么方式安装等,这些事项都由李某自己决定,张某夫妇从不干涉。  这天,王女士来到张某夫妇的店铺挑选了一款刚上市不久的空调,付过款后,王女士和张某夫妇约定好隔天上午到家里安装空调。  随后张某夫妇联系了李某,询问他是否愿意到某小区安装一台空调,李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第二天上午到达王女士家后,李某发现空调的安装位置刚好在东边,因为正值夏季阳光毒辣。  他就告诉王女士这个位置上午不适合安装,等下午太阳照不到了我再来。王女士听后也没说什么便同意下来。  下午李某如约来到王女士家进行安装,怎料安装过程中李某不慎从楼上摔了下来。  王女士吓坏了,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好在送医及时命保了下来,可还是造成了李某高位截瘫。  事故发生后,张某夫妇出于愧疚,为李某垫付了医疗费用2万余元。但这2万元对李某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李某认为王女士、张某夫妇、应当对自己坠楼的事承担一定责任,同时因为安装的是某品牌的空调,因此空调代理商也应当承担责任。  于是李某将他们共同告上了法庭,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赔偿金110万元。  而在本案中,空调品牌代理商和王女士,对于李某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李某首先不是代理商的雇员,其次安装工作也没有代理商参与,双方在任何方面都不存在关系,因此代理商不用承担责任。  而王女士,作为买方对于李某的安装工作也完全没有参与,且在安装过程王女士中不存在任何过错,李某的坠楼完全是由于自己操作不慎造成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买方王女士在此案中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宣判王女士和空调品牌代理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以案释法  空调安装工作是典型的承揽合同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李某作为揽活的人,按照张某夫妇的要求来完成相应的工作,完成之后张某夫妇支付相应报酬,他们之间是形成法律关系的。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按照张某夫妇的要求,完成空调安装工作并获得报酬,已经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因此依照上述法规张某夫妇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李某不具备空调安装资质,张某夫妇是知道的,只是因为便宜所以和李某合作。  那么明知没有资质却仍然向其交付工作,张某夫妇是存在选任过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张某夫妇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张某夫妇除去垫付的2万元外,还需要再支付11万元的的赔偿金。  空调坠落砸死人责任划分  1、由空调主机的管理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造成被砸者死亡的,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空调主机的管理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空调主机的管理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造成被砸者死亡的,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城市中,各种建筑和设施密集,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只有通过严格的建筑安全规范和定期维护检查,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类似事故的发生率。我们应该珍爱生命,开心的过好眼下的每一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1
  俗话说:水火无情。由于对突发性火灾本能的恐惧,许多人来不及考虑,慌乱之中做出非理智决定,给自己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造成损害。近期,湖南一男孩在家烧书,引起失火后,从18楼跳下身亡。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要随便把孩子一个人锁在家里,太危险了。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19日,网传湖南沅江市一13岁男孩晚十点左右,在家烧书引起失火,随后从18楼跳下。  据报道,当时孩子父亲在外地上班,母亲可能不在家,所以把孩子反锁在屋内学习,不让他出门。孩子烧书后感到害怕房子会着火,先是拨打了119报警电话,然后跳楼前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事发后,小区内出现了警车和消防车,目击者称看到孩子已经被覆盖白布,孩子的母亲十分悲痛。目前该事件还在调查中,具体情况尚未透露。  截至7月20日上午,琼湖街道办事处表示该事件仍在调查中,而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赶到现场进行火情调查。  案例  近日,未央法院法官就审理了一起突发火灾跳楼逃生摔伤引发的赔偿纠纷案。  2020年4月14日上午,陈某在租住的房间休息时,突然被朋友打来的电话惊醒,才得知该楼房正有浓烟冒出。尚未完全清醒的他瞬时惊慌失措,打开房门看到浓烟滚滚,在未确认着火位置、火情及楼梯是否能通行的情况下,直接从三楼的房间窗户跳到二楼的棚子上,最终被人用梯子从二楼救下。但不幸的是,这一跳导致其腰椎骨折及脚踝皮肤裂伤,构成九级伤残,再加上吸入浓烟造成一氧化碳中毒,其受伤严重。于是,陈某将房东及起火房间的三个租户起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与各方当事人联系,了解事情原委。原来,该出租楼房共有三层,着火的第三层系房东杨某未经审批私自搭建的,物业未对该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且该层楼板的材料是聚氨酯泡沫彩钢板,火灾隐患大。经消防部门调查发现,起火位置为被告柯某租住的房间内南侧,该房间系柯某及其雇佣的员工王某和梁某共同居住,起火原因为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经询问,被告柯某、王某、梁某在事发当天上午未将插线板断电,且据目击证人陈述,起火点正是该插线板。另外,从着火点与原告房间的距离及火势看,原告完全有时间和机会在判断清楚具体火情后,从紧挨其房间的楼梯逃生,但其在慌乱之中未加判断,放弃更为合理的逃生方式而盲目跳楼,才造成人身损害。  鉴于该房屋本身材质上的缺陷、着火点房间租户未断电的疏忽及原告自身不理智行为等多方面因素,法官本着为当事人在年前解决纠纷的目标,积极组织调解,耐心告知原告其不理智行为的重大危险性及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的责任,并向各被告释明法律规定,让他们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及应当承担的责任。最终,原告撤回对王某和梁某的起诉,并与被告杨某、柯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二被告于2021年2月11日前分别向原告赔偿6.8万元和7.2万元。   综上所述,上诉的悲剧让人感觉到痛心,小编呼吁各大家长,不建议让孩子单独在家,毕竟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可能会做一些危险的行为。同时也呼吁家长,平时应该多给孩子灌输安全意识,比如消防知识。但愿天下的孩童都能健康成长。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1
  生活是充满意外的,比如不小心触电了导致人身伤亡,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也是屡见不鲜的。近期,印度一桥梁发生触电事故,导致16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包括多名警察。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加强路灯设施的检查和修理,提高路灯质量,做好防水防漏措施,定期更换老化损坏的路灯杆和线路,消除安全隐患。那么,触电意外身亡如何赔偿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19日,据印度新德里电视台报道,印度北阿坎德邦的一座桥梁上发生触电事故,导致至少16人死亡,7人受伤。  当地警方说,18日晚上,位于阿拉克南达河岸边的一台变压器爆炸,导致桥梁通电。一名值班人员触电身亡后,警察和村民一起查看现场,随后许多人触电身亡或身受重伤。  警方表示,伤者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救援人员已抵达现场开始救援行动。调查正在进行中。  案例  7月12日晚,山东曹县下了一场大暴雨,导致部分街道被淹。一名女子暴雨后在下班走路回家的途中,不慎触碰到了一根漏电的路灯杆,当场被电倒在水中。一位斑马救援队员发现后及时上前施救,但也被电住,幸亏用伞钩将女子拉过来。可惜的是,女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救护车到达后也无法抢救。  遇难者亲属表示,女子是在10点下班后走路回家的,因为离家近,就没有打车或骑车。没想到遇到了这样的悲剧。他们要求警方查明事件的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合理的赔偿。  目击者表示,当天下雨很大,造成部分街道积水很深。他们看到女子被电倒在水中后,立即报警,并试图施救。但由于水深电强,救援十分困难。他们感谢斑马救援队员的勇敢和无私,但也为女子的死亡感到惋惜和痛心。  遇难者亲属表示,斑马救援人员发现了女子的情况,立即上前施救。但由于路灯杆漏电,在水中形成了强大的电流,他们也被电住,感觉全身麻木。他们用伞钩将女子拉过来后,发现女子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他们说,他们只是尽了自己的本分,但很遗憾没有能够挽救女子的生命。  曹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事件原因不太清楚,正在调查中。  触电意外身亡如何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所述,小编建议大家应该加强公众安全意识的培养,在出行时要注意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求助。希望每个人都能平安度过每一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1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社会大众的共同认知。然而,偏偏就有人心存侥幸,在酒驾被查后不思悔改,结果二次酒驾被石家庄市高新区公安交警大队查获。近期,直接冲进修车店被交警拦截:呼吁加强对酒驾的严查和举报制度。一段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酒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视频中一名男子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前方正在进行酒驾检查,他毫不犹豫地将车辆拐进旁边的修车店,不料却被警察等候在门口拦截。这起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酒驾行为的谴责,呼吁加强对酒驾的严查,并提出增加举报有奖制度。  7月19日,郑州交警二支队发布了上述视频,展示了一名男子在面对酒驾检查时的逃避行为。在视频中,一辆黑色小轿车驾驶员迅速将车辆拐进了旁边的修车店以逃避交警的检查。然而,他的计划落空,因为交警立即等候在门口将其拦截。  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的愤慨和批评。以下是针对该事件的一些观点和呼吁:  1. 知法犯法,严查酒驾:这名男子的行为显示出对交通法规的不尊重和违法意识。酒后驾车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更会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潜在的风险。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社会应该更加重视,加强对酒驾的严查力度,以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  2. 不珍惜生命,太自私:逃避酒驾检查的行为显示出这名男子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毫不在乎,更不顾他人的死活。这种自私和无视他人安全的行为是不可容忍的,社会需要提高对酒驾危害的宣传力度,加强道德教育,让每个人都明白不酒驾的重要性。  3. 要严惩酒驾,增加举报有奖制度:针对酒驾行为,应该加强惩治力度。除了提高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等措施,还应该考虑建立举报有奖制度,鼓励人们积极举报酒驾行为。这不仅有助于打击酒驾,更提高了社会参与度,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案例  7月5日晚,该大队在辖区组织警力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1时13分,一辆冀A牌照小型轿车在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停在路边,意欲掉头。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执勤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王某之前因酒驾被查处,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男子此次酒后驾驶行为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扣留机动车,并被依法行政拘留的处罚。  酒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酒驾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要引起重视。拒绝酒驾,方能“久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切莫因一时贪杯悔恨终生!

2023.07.21
  近日,网传宁波一学校教师长期体罚学生,引发广泛关注。就此事件迎来了最新消息,学校声称该事件情节严重,已请警方介入调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为何这个事件到现在才发酵,学生难道没有跟家长反馈过吗?那么,教师体罚学生如何处理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7月19日晚,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华茂外国语学校教师戴某某体罚学生的处置情况通报”,称该教师存在体罚学生行为,已启动撤销教师资格证立案调查。  通报称,近日,宁波市教育局接到关于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教师戴某某体罚学生的反映和举报,立即成立调查组,迅速开展情况调查。经初步调查,戴某某存在体罚学生行为。宁波市教育局已启动对戴某某撤销教师资格立案调查程序,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戴某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宁波市教育局向华茂外国语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视整改。  7月18日,一份群聊截图内容显示,自称是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家长举报该校老师戴某某,列举了其体罚虐待学生的多种行为,包括罚站罚跪、舔地板、让全班轮流扇耳光……有家长称,戴某某目前已经离职,并入职其他学校。  记者随后联系到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一位学生家长,他表示群聊内容属实,戴某某已到宁波上海世外小学上班了。  宁波上海世外小学也公开发布说明称:“戴某某于2023年6月至我校应聘。在经过规范的招聘流程之后,双方均有合作意愿,随后进入背景调查环节。在背调过程中,我校收到了一些关于其师德师风的负面信息,也获悉其涉及一起尚在处理过程中的体罚事件。我校因此终止了调查过程,也未聘用其为我校教师。”  7月19日晚,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华茂外国语学校教师戴某某体罚学生的处置情况通报”。同时,宁波市教育局向华茂外国语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视整改。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切实营造学生良好成长环境。  校方声明称:已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7月18日,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官网发布“关于戴某某体罚学生事件的说明”称,小学部303班班主任、语文老师戴某某存在体罚学生的行为。戴某某已于7月6日自行离职,“但学校认为该事件情节严重,故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并追究其相关的责任。校方也上报请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  教师体罚学生如何处理  1、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  2、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教师应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  3、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学生家长提出进行治疗,则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有关费用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  4、对个别屡教屡犯的教师,批评教育无效的,必须从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罚直至停聘。   综上所述,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0
  近期,云南一局长带网红逛市场遇店家使用过期原料。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实践证明,直面问题不会影响当地和执法部门的形象,善于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才是从根儿上消灭问题,让群众满意的“法宝”。那么,使用过期原料如何处罚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云南芒市。有网友爆料,自己在芒市旅游的时候恰巧遇上网红“B太”。据该网友称:当时是芒市市场监督局长邀请他来体验当地美食文化特色,来这边吃饭,然后B太想去洗个手,然后就进入了一家店铺。没想店员神情躲闪不让去。B太发觉不对劲后,与局长一行人一查,食品过期了、卫生不合格。该网友称:我们还前脚买了一份他们鸡蛋粑粑刚吃完!眼睁睁看着这店关门大吉。  案例  据信用中国网站显示,无锡西西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虹桥南路店因使用过期原料制作奶茶,被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10.65元及过期原料。  处罚事由为,江阴市市监局对该店现场检查时,在食品处理区货架上发现1袋已开封使用的“阿华田麦酷脆(可可味)蛋白固体饮料”,店长吴某自述上述食品原料是用来制作“阿华田可可”奶茶的,该店电脑后台销售记录显示,上述食品原料过期后仍在被用来制作奶茶。  天眼查显示,无锡西西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刘娅,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该公司由重庆西西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公开资料显示,西西弗书店全称重庆西西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图书行业为主的企业。截至2022年西西弗书店在全国29省、80多个城市拥有300多家意式咖啡馆。旗下有主品牌西西弗书店,及矢量咖啡、不二生活文创、推石文化、7&12阅听课等子品牌。  使用过期原料如何处罚  (一)生产经营过期的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销售过期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以上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销售过期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以上的赔偿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0
免费找律师
3秒免费登记 坐等律师联系你
  • • 风投天使轮500万 有纠纷就找金牌律师
  • • 更专业的律师平台
推荐专长律师
1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咨询我

北京 知名律师

电话: 132****8313

2 焦景收律师
3 王传巍律师
4 胡增瑞律师
5 张仁藏律师
6 叶真涵律师
7 李吏民律师
8 刘泽律师
9 李晓栋律师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