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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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为《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成员组成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又根据该法的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在法律责任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和个体工商户一样,以个人资产负有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这个“无限连带责任”,也就不可能成为合伙企业了。
2020.05.06 09: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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